江南水务(601199)_公司公告_江南水务: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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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5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66号)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红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南水务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江南水务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密措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报告信息的工作人员均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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