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601199)_公司公告_江南水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2年9月28日

江南水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9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简称:江南水务公司股票代码:601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江阴市东外环路188号通讯地址:江阴市东外环路188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9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南水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南水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划出方/公用事业集团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划入方/公有资产公司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江南水务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划转、本次权益变动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6.003%股权(持有数量为56,143,704股股份)无偿划转给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51441069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俞均彦
住所江阴市东外环路188号
注册资本53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07月15日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公共事业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计量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江阴市东外环路188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俞均彦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江苏江阴
2何冰董事、总经理中国江苏江阴
3许建峰董事中国江苏江阴
4翁晓卫董事中国江苏江阴
5徐飞董事中国江苏江阴
6曹海凌董事中国江苏江阴
7徐志刚董事中国江苏江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江南水务外,公用事业集团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实现国有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效益,经报江阴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6.003%股权(持有数量为56,143,704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公有资产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发展等因素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用事业集团持有江南水务329,082,580股人民币普通股份, 占江南水务总股本的35.188%。本次权益变动后,公用事业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272,938,876股,占江南水务总股本的29.185%。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原因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无限售流通股329,082,58035.188272,938,87629.185
合计329,082,58035.188272,938,87629.18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根据江阴市财政局《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澄财资[2022]19号)文件要求,公用事业集团将所持有的江南水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143,704股(占江南水务总股本的6.003%),无偿划转至公有资产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江南水务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利受限制的情形。

四、 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已于 2022年 9月27日经江阴市财政局批准同意。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用事业集团将不再是江南水务控股股东,公用事业集团与公有资产公司为江南水务并列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公有资产公司。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具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未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俞均彦

签署时间:2022年9月2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江阴市财政局《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澄财资[2022]19

号)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俞均彦

签署时间:2022年9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江阴市扬子江路66号
股票简称江南水务股票代码601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江阴市东外环路18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有资产公司与公用事业集团并列为江南水务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329,082,580 股 持股比例:35.18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272,938,876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9.18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完成股份过户手续后;方式: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俞均彦

签署时间:2022年9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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