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601199)_公司公告_江南水务: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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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51,068,087.11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5,210,2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873,132.12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21,577,337.96元(含税)(包括2024年中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8,704,205.8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4%。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21,577,337.9697,261,870.3784,168,926.28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02,004,358.98323,386,867.87280,420,308.4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751,068,087.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A)303,008,134.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335,270,511.7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D=A+B)303,008,134.61
现金分红比例(%)(E=D/C)90.3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同时兼顾股东的整体诉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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