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电(601179)_公司公告_中国西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时间:

中国西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2020-025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鉴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点的判断标准。按照新收入准则下的收入五步法模型,不改变公司现有的产品销售、建造合同和检测服务的主要业务模式下收入确认的原则,不对收入确认方法和确认时点产生重大影响,对报表项目进行重分类的影响如下:

1.在确认收入时,将未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在财务报表列报时按流动性将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2.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应确认收入的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将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质保金期初折现确认的未确认融资收益重分类至年初未分配利润;

4.将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产品安装调试费及产品维修费等合同履约成本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资产类报表项目新增“合同资产”,负债类报表项目新增“合同负债”。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对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列报的影响如下:

1.对2020年期初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调整额
应收账款-原值861,335.741,083,655.83-222,320.09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70,935.1177,604.72-6,669.60
存货390,203.69433,496.73-43,293.04
预收账款-203,023.66-203,023.66
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调整额
其他非流动资产171,503.4052,365.45119,137.95
合同资产—原值145,693.98-145,693.98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072.03-3,072.03
合同负债203,023.66-203,023.66
未分配利润—年初259,531.59257,140.642,390.96
递延所得税资产29,373.5729,798.98-425.4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期初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为2,390.96万元。

2.对2020年6月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6月调整后2020年6月调整前调整额
应收账款-原值970,396.531,205,149.04-234,752.51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73,654.2082,647.37-8,993.17
存货459,777.23487,081.47-27,304.24
预收账款-226,017.61-226,017.61
其他非流动资产147,078.4829,524.94117,553.53
合同资产—原值143,605.09-143,605.09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427.06-3,427.06
合同负债226,017.61-226,017.61
未分配利润—年初245,579.96243,189.002,390.96
递延所得税资产30,184.2930,609.70-425.41
项目合并利润表
2020年1-6月 调整后2020年1-6月 调整前调整额
营业成本497,014.86475,135.2521,879.61
销售费用23,335.6145,215.21-21,879.61
财务费用-289.33-450.28160.95
信用减值损失-2,504.78-4,517.342,012.5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未产生重大影响。综上,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更有利于

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使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发生重大变化。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