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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7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8月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2人
2024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55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1人
2023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287,224.60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 (含A、B股) 审计情况客户家数394家
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2家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2010 年起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外部审计服务,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其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满14年。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最长年限,公司需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任与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董事会建议聘用承办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推荐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容诚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2024年初,公司通过招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联合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公开招标、评标、选聘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推荐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4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联合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现场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3. 2025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联合独立董事,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沟通。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客观、完整、清晰。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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