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601155)_公司公告_新城控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时间:2011年12月22日

新城控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龙旷,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丁丁,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具有 17 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3、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范晓红,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三、质量管理情况

(一)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情况

致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等质量管理相关准则,基于风险导向的质量管理方法制定了致同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和程序,并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和运行。

(二)相关部门设置

质量控制部、专业技术部作为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支持部门,负责事务所质量管理、专业标准体系相关政策、程序的设计、完善和日常运行工作等,并协助支持业务质量控制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质量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三)事务所如何强化高风险审计项目的质量管理安排

根据致同《业务承接与保持程序及相关规定》的流程,本所新承接的A、B类业务均已履行业务质量控制委员会审核程序。其中,包括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债企业年报审计和IPO申报审计业务等在内的A类业务由业务质量控制委员会随机抽取3位委员组成会议审核;B类业务(例如非本所审计的上市公司的重要子公司)由IMS系统随机抽取1位业务质量控制委员会委员审核。

对新承接的上市公司和保持业务中的高风险公众公司业务,本所给予一定的事务所层面资源倾斜,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质量管理措施:

1、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更新培训工作

2、完善对分所承接项目的监控

3、要求召开预审总结会

4、安排现场复核和额外复核

5、安排专业技术委员会审核

(四)事务所质量管理相关准则的实施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

致同按照新质量管理体系八要素,已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结合定期监控和日常监控发现的问题以及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表明事务所质量管理存在缺陷的信息,不断修订和完善事务所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和程序,要求质量风险应对措施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涉及公司业务、财务、内控及信息系统等多个维度,覆盖公司重要风险领域及重要子/分公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基于与公司商定的时间表,开展其年度审计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致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事务所投入足够的资源以确保项目组各级员工均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充足时间支持业务的执行。

六、信息安全管理

致同信息安全意识强,一直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切实担负起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和保密责任。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致同也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依法依规依合同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有效防范信息泄露风险,能够保守被审计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

七、风险能力承担水平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八、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在开展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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