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 公告编号:临2023-079号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1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48人,行权数量为48,460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267人,解除限售数量为1,579,095股。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1号)。
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注销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9,820份;同时回购注销6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50,182股,回购价格为激励对象在不同授予日所对应的授予价格,其中:刘军海、苗卫杰等60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6.03元/股;荣彦彦、李越等8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5.901元/股;激励对象沈志谦因在不同授予日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6.03元/股和
5.90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2号)。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