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8 |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 | 公告编号:临2023-050号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6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8日以书面传签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号)。
二、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部分实施主体,为有效推进项目实施,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为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