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前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境外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Cloud Network Technology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CNT SG”)在境外向银团申请不超过6亿美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实际发生额为6亿美元。
(二)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CNT SG在境外向银团申请不超过5亿美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实际未发生。
(三)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6月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CNT SG在境外设立中期票据计划提供不超过20亿美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实际未发生。
(四)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CNT SG向银团申请三年期不超过5亿美元
(含)的贷款进行担保,本次担保实际发生额为5亿美元。根据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61,060,000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92%。
二、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薛健、孙中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薛 健
孙中亮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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