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调整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价格区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增持价格区间:不低于18.00元/股(含),不高于28.00元/股(含)
?调整后增持价格区间:不低于17.50元/股(含),不高于27.50元/股(含)
?调整原因:博威合金2024年度权益分派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威合金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6)。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2月26日起12个月,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次拟增持价格区间为不低于18.00元/股(含),不高于28.00元/股(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二、调整增持价格区间的原因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1元(含税)。
2025年5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威合金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5),因公司“博23转债”转股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公司利润分配总股本基数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501元(含税)调整为0.50097元(含税)。
公司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威合金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6)。
根据博威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增持价格。
三、本次增持价格区间调整的具体情况
博威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原价格区间为不低于18.00元/股(含),不高于
28.00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增持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增持价格上限-每股派送现金股利=27.50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调整后的增持价格下限=调整前的增持价格下限-每股派送现金股利=17.50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调整后的增持价格区间为不低于17.50元/股(含),不高于27.50元/股(含)。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