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132,075.4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88,867,924.53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16,981.1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86,750,94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75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68,675.0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 项目投入 | B1 | 0.00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0.01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8,144.56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13.0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8,144.56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13.0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11,043.5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1] | F | 111,062.42 | |
差异[注2] | G=E-F | -18.88 |
[注1]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包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82,000.00万元[注2]差异系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8.8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月8日,公司、国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宁波市鄞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新材料”)、国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博威新材料、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波高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奈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奈特”)、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康奈特、Boviet Solar Technology Co., Ltd.(中文名称:博威尔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尔特”)、国信证券与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of China Limited-Hanoi City Branch(中文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主体公司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银行宁波市鄞州分行 | 博威合金 | 359783936453 | 58,342,753.62 | |
工商银行宁波东门支行 | 博威新材料 | 3901100029200220180 | 18,545,060.00 | |
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农业银行宁波高新区分行) | 博威新材料 | 39152001048889996 | 213,736,382.30 | |
招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 康奈特 | 574910029310001 | 0.00 | 已注销 |
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 | 博威尔特 | 0127000103000010622 | 0.00 | 已注销 |
合 计 | 290,624,195.9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8,675.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144.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144.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3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扩产项目 | 否 | 107,000.00 | 105,675.09 | 105,675.09 | 16,216.64 | 16,216.64 | -89,458.45 | 15.35 | 2026年6月 | [注] | [注] | 否 |
2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 | 否 | 39,900.00 | 39,900.00 | 39,900.00 | 18,827.92 | 18,827.92 | -21,072.08 | 47.19 | 2025年6月 | [注] | [注] | 否 |
1GW电池片扩产项目 | 否 | 23,100.00 | 23,100.00 | 23,100.00 | 23,100.00 | 23,100.00 | 0.00 | 100.00 | 2023年2月 | 31,925.20 | 是 | 否 |
合 计 | - | 170,000.00 | 168,675.09 | 168,675.09 | 58,144.56 | 58,144.56 | -110,530.5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募投项目“2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以及募集资金安全,公司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建设方案优化、核心装备自研自制及新老产线的数字化融合。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募投项目“2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011.41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7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2,000.00万元。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3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带材扩产项目、2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均尚在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