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因本行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可转债转股,同意根据股份总数变动情况变更本行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本行于2022年9月15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常银转债”)自2023年3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行A股普通股。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4日,累计52,000元常银转债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7,540股,转股后本行股本总数由3,014,978,914股增加至3,014,986,454股。
本行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本行总股本3,014,986,45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股,共计转增301,498,645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3,316,485,099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5日实施完毕。
根据前述股份总数变动情况,本行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14,978,914元变更为人民币3,316,485,099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本行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1 | 第六条本行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14,978,914元。 | 第六条本行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316,485,099元。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核准。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