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601106)_公司公告_中国一重: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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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重: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1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601106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议案

会议时间:2025年6月30日15:00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中国一重总部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会议议程:

一、审议议案

1.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的议案

9.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

10.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

二、进行表决

三、宣读决议

四、宣读见证意见

五、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议案一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科学、高效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和职责,认真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作用,克服风险挑战和重重困难,不断增强信心、夯实基础、谋求发展、明晰路径、砥砺前行、攻坚克难,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核心,始终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事项决

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44项议案。在决策过程中,各位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保持密切关注。对于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充分发表意见,深入讨论和分析,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在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重大事项,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13项重要议案。董事会秉持依法、公正、合理的原则安排股东大会的议程和议案,确保每个议案均得到充分讨论。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仅有力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更为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批准年度投资计划。2024年,公司投资计划总额357,961.66万元,其中,股权投资129,122.24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28,839.42万元。公司严格按照《2024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实施项目投资,所有投资项目均依据相关投资管理制度履行了决策程序。二是利润分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08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79.27亿元。基于此,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细则,充分发挥各自所长,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尽职尽责,密切关注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委员们展开深入讨论,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在决策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需求,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秉持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自身职责。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阐述看法与观点。同时,主动深入公司现场展开调研,全面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独立董事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审慎审议各项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共披露43份各类公告及相关文件,客观地反映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要事项,认真研究、组织回复监管机构问询,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等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一贯注重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公司通过开展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互动,耐心倾听投资者的心声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关系。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板块建设,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快捷、全面的信息获取渠道。我们的目标是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并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揽全局定战略,有效发挥引领作用公司董事会始终坚定不移贯彻国家总体战略,聚焦发挥“三个作用”,做好事关长远竞争格局的战略谋划部署工作。一是深入研究发展战略锚定企业发展方向。组织召开公司2024年战略研讨会,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自身优势与劣势,精准把握市场脉搏和发展机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战略研判,积极寻求战略突破,持续优化战略布局,谋划“十五五”发展思路,切实将战略研讨会成果转化为推进产业发展的实际举措。二是加快构建“1+N+X”战略规划体系。指导完成公司重要职能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起以公司总体规划为引

领,产业规划和重要职能规划为支撑、各子公司发展规划为基础保障的分层分类、上下贯通的“1+N+X”规划体系。规范公司战略规划的编制与管理流程,提升企业战略规划的科学性,形成以战略规划引领企业改革发展的高效工作机制。三是稳步推进企业战略规划落实。召开4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重上电龙江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挂牌正式披露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与华能黑龙江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等项目,对公司稳步推进规划落实、深化产业整合、有效降低带息负债、增强财务稳健性、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二)科学审慎作决策,务实推动高质量发展2024年,公司董事会深度融合各位董事的多元专业经验与互补能力结构,秉持“规范严谨、高效沟通、各抒己见、协同共进”的决策理念,切实履行职责,引领公司稳健前行。一是筑牢科学民主决策根基。全面落实集体审议、独立表决、责任到人的决策机制,全年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44项,全体董事均按要求出席会议,并充分发表专业且独立的表决意见,为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保驾护航。严格遵循“预沟通、精上会”流程,召开董事会会前沟通会6次,沟通议题31项,确保独立董事与经理层就决策事项充分沟通。二是充分释放专门委员会效能。属于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董事会决策前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研究。全年累计召开1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议案30项、听取汇报1项,聚焦战略规划、风险防控、内控优化、合规强化、薪酬激励等关键领域,

充分发挥了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咨询的支持作用。

(三)管控并举防风险,有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公司董事会在运行过程中,坚持风险防范与业务拓展同步推进,聚焦投资、财务、合规等重点领域,完善机制、加强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一是持续推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等风险类议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公司经理层要按照董事会部署,开展全级次合规风险排查,健全重大风险报告和排查工作机制,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加强经营风险识别和审计,追求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筑牢运营管控基础。面对外部形势严峻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情况,公司董事深度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形,强化市场形势研判,指导经理层科学有效克服困难、应对挑战,全力打好“四大攻坚战”。三是突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始终严格把控重大项目投资事宜,在项目评判过程中坚守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底线,强调投资作为企业资源配置的关键环节,在项目评判过程中,必须把好战略与风险两道关卡。在定战略、作决策中重点关注投资发展方向是否符合公司主责主业和战略功能使命,是否有利于满足国家战略需要,是否有利于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培育形成未来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企业做出更多有利于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三个作用”的战略决策。在审议《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与华能黑龙江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等投资类议案时,深入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

开展充分论证。提出要加大对核心主业投资倾斜力度,强化投资计划管理,做好项目分析,严格依法合规,有效防范风险,指引未来发展。

(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全面提升董事会建设质量2024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在公司治理体系基础上,持续加强治理制度建设,确保公司治理能力有效提升,不断提高董事会规范建设运作水平。一是持续优化董事会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会议计划,按照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2024年定期会议计划,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召开董事会会前沟通会,确保独立董事与经理层就决策事项充分沟通。二是注重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坚持定期开展现场调研工作,独立董事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深入了解企业情况,掌握决策信息,督导经营发展。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增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力量,明确分管领导、支持部门、责任人、专责人员以及工作职责。完善独立董事“企情问询”机制,充分保障独立董事对公司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的问询权,要求被问询对象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独立董事发挥业务专长给予工作指导。优化信息报送工作,完善独立董事履职信息支撑机制,运用信息系统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努力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有力支持。

(五)积极践行使命担当,有效推动重点领域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并落实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工作,有效推动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基

础。一是坚决推动转型升级。公司董事会始终坚持观大势、谋全局、明方向,聚焦战略目标,深入研究行业发展态势和演化规律,高效把握发展机遇,支持公司推动转型升级,“6+1”产业布局优化取得积极进展。核反应堆压力容器生产线扩能项目按期完成建设目标,150T电渣重熔炉项目完成全部产品试制,长三角高品质铸锻新品基地具备全工序链条生产能力,风电产业体系初步构建。二是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公司董事会围绕国家战略及市场需求,深入谋划科技创新“蓝图”和“路线图”,在研究审议相关议题过程中,始终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支持公司积极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全球首台(套)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关键设备等3项攻关任务全部提前完成,先后攻克700吨级钢锭均质化制造等25项关键技术,开发出核电蒸发器主设备用20MND5材料等7项新产品。三是稳步推进深化改革工作。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召开公司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研讨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探讨深化改革的具体路径与方法,明确了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核心的改革方向,为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蓝图。

三、2025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布局之年。公司董事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工作要求,着力建设科学理性高效董事会,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理论武装。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中国一重重要指示精神和“9·27”重要回信精神中感悟思想伟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作用。

二是着力强化战略动态研究。推动定战略从讨论审查、完善优化战略方案向主动参与战略研究、引领战略制定并重转变,从制定战略规划向督导战略有效实施并重转变。聚焦建好建强重型装备生产制造基地,强化战略引领,做好战略布局,研究战略落实情况,对内外部环境形势开展充分研讨,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举措,科学制定“十五五”发展规划。通过深化改革,理顺生产关系,建立规范高效科学的企业治理结构,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企业稳步走出困境,有效夯实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基础。

三是着力提升决策质效。深入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建立“三重一大”及重要事项决策权责划分清单,动态优化决策流程。完善经理层发起决策机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形成经理层拟定并酝酿议案、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会前沟通、专门委员会形成审核意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经理层落实的工作闭环。推动作决策从研判议案、完善议案向优化议案、提升议案转变,从依法合规决策向科学理性决策深化转变。

四是着力指导防范化解风险。推动从揭示风险向注重提出风险解决方案转变,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注重堵漏

洞、强弱项,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指导经理层稳妥推进风险化解,尽快收敛风险敞口。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及运行机制,推动风险关口由事后向事前延伸。持续健全合规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持续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管理,切实将法律合规审核作为必经环节强制嵌入业务决策流程。

五是着力强化监督作用。发挥董事会监督职责,将监督职责贯穿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各环节,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贯通起来,加强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有效协同。立足董事会经营决策主体和监督职能,推动企业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抓好内部巡视审计整改及专项治理、整治各项工作。加强对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决策、重大项目评价、重大事项报告机制等重点领域的监督。

六是着力加强董事会能力建设。修订完善治理制度,形成以公司章程为统领,涵盖各个治理主体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覆盖授权管理、规范运作、落实职权、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制度体系。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专项培训和工作交流,主动学习掌握监管最新政策,深入研究产业、行业、企业,切实提升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按照“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解决困难”原则,加大调研力度,实地调研董事会决策项目推进情况、提示风险落实情况等。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各项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

的利益出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感恩奋进、改革创新,坚决完成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制造强国、推动东北全面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建民-离任)

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元巢)

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兵)

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建平)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胡建民-离任)

本人作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4年7月16日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相关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建民,男,汉族,上海市人,1954年7月出生,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工学院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副总

经理、党组成员,曾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已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通过自查,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出席董事会3次,审议董事会议案24项。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在任职期间内出席股东大会1次。会议期间,与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董姓名

独董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亲自出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

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式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次数
胡建民330001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并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在公司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各项审核过的议案投赞成票,切实履行委员的职责。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认真研讨会议文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起,听取了关于2023年度外部审计工作安排汇报,与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考察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业务情况并听取经营情况汇报。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发展状况、战略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党的建设等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献计献策。通过现场交流、电话视频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经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现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

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准备会议资料,并组织召开董事沟通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按要求履行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中国一重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任期内,未出现中国一重被收购的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经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预计效益,提示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形势进行分析,制定详尽且科学的经营计划,并制定相应保障措施。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认真落实《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结合管理预期和战略要求,通过充分研讨,确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管理原则,在此指导下,完成了内控缺陷梳理、整章建制、内控评价等一系列工作,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及评价工作,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公司内控有效。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并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专项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原财务总监胡恩国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提名委员会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并全面审核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后,同意推荐刘万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本人认为刘万江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万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该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中国一重未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监事刘禹同志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任后,刘禹同志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已批准该申请,并于2024年1月17日发布了公告。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公司财务总监胡恩国同志因工作调整,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辞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胡恩国同志继续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已批准其辞职申请,并于2024年6月1日发布了公告。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轶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刘万江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张皓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

公司副总裁;赵德利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解后,投出了赞成票。公司已于2024年6月1日发布了公告。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属于正常工作调整。所提名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度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标准,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胡建民

2025年6月30日

附件2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朱元巢)

本人作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朱元巢,男,汉族,安徽巢湖人,1956年11月出生,1975年2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合肥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毕业,学士学位,中央党校经济管理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现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通过自查,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审议董事会议案44项。召开会议前通过多种方式,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积极地发表意见。会议期间,与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会议期间,与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董姓名

独董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亲自出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

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式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次数
朱元巢880002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报告期内,本人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并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本人在公司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4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自2024年8月份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或列席了相关会议。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计划提出合理建议,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报告期重大

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论证和审议,并发表了建设性意见。对公司拟投资的项目,从国家政策、项目发展前景、项目的实施条件、项目的潜在风险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发表意见;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与公司经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合理;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在相关委员会会议召开期间,对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定期报告工作职责,本人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起,听取了关于2023年度外部审计工作安排,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考察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业务情况并听取经营情况汇报。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发展状况、战略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党的建设等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献计献策。通过现场交流、电话视频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经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现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准备会议资料,并组织召开董事沟通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交易业务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交易预计及披露,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对于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作出判断,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合法、规范、有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按要求履行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中国一重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未出现中国一重被收购的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经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预计效益,提示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形势进行分析,制定详尽且科学的经营计划,并制定相应保障措施。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认真落实《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结合管理预期和战略要求,通过充分研讨,确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管理原则,在此指导下,完成了内控缺陷梳理、整章建制、内控评价等一系列工作,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及评价工作,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公司内控有效。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并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专项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总监胡恩国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提名委员会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并全面审核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后,同意推荐刘万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本人认为刘万江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万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任期自该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一重未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刘禹同志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任后,刘禹同志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已批准该申请,并于2024年1月17日发布了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公司财务总监胡恩国同志因工作调整,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辞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胡恩国同志继续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已批准其辞职申请,并于2024年6月1日发布了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轶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刘万江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张皓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赵德利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解后,投出了赞成票。公司已于2024年6月1日发布了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属于正常工作调整。所提名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度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标准,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维护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文件及规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朱元巢

2025年6月30日

附件3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杜兵)

本人作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杜兵,男,汉族,山西平遥人,1962年12月出生,1983年3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现任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科技发展部部长、军工与科技专项办公室主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通过自查,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审议董事会议案44项。召开会议前通过多种方式,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积极地发表意见。2024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1次。会议期间,与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董姓名

独董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杜兵880001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报告期内,本人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并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本人在公司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4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本人作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与公司经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合理;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计划提出合理建议,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报告期重大投资项目

进行了科学论证和审议,并发表了建设性意见。对公司拟投资的项目,从国家政策、项目发展前景、项目的实施条件、项目的潜在风险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发表意见;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在相关委员会会议召开期间,对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切实履行定期报告工作职责,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起,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考察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业务情况并听取经营情况汇报。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发展状况、战略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党的建设等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献计献策。通过现场交流、电话视频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经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现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准备会议资料,并组织召开董事沟通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交易业务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交易预计及披露,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对于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作出判断,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合法、规范、有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按要求履行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

关注事项。

(三)中国一重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未出现中国一重被收购的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经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预计效益,提示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形势进行分析,制定详尽且科学的经营计划,并制定相应保障措施。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认真落实《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结合管理预期和战略要求,通过充分研讨,确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管理原则,在此指导下,完成了内控缺陷梳理、整章建制、内控评价等一系列工作,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及评价工作,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公司内控有效。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并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专项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总监胡恩国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提名委员会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并全面审核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后,同意推荐刘万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本人认为刘万江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万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该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一重未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刘禹同志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任后,刘禹同志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已批准该申请,并于2024年1月17日发布了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公司财务总监胡恩国同志因工作调整,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辞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胡恩国同志继续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已批准其辞职申请,并于2024年6月1日发布了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轶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刘万江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张皓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赵德利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解后,投出了赞成票。公司已于2024年6月1

日发布了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属于正常工作调整。所提名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的判断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文件及规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杜兵

2025年6月30日

附件4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建平)

本人作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建平,男,汉族,浙江瑞安人,1966年3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通过自查,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审议董事会议案44项。召开会议前通过多种方式,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积极地发表意见。2024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1次。会议期间,与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董姓名

独董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张建平

张建平880001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报告期内,本人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并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本人在公司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4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通过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向公司经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审计等资料进行审核,就相关问题进行询问并提出

合理建议,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已制定的年度审计安排认真审计、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计划提出合理建议,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报告期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科学论证和审议,并发表了建设性意见。对公司拟投资的项目,从国家政策、项目发展前景、项目的实施条件、项目的潜在风险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发表意见;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与公司经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合理。

本人在相关委员会会议召开期间,对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切实履行定期报告工作职责,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起,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考察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业务情况并听取经营情况汇报。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发展状况、战略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党的建设等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献计献策。通过现场交流、电话视频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经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现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准备会议资料,并组织召开董事沟通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公司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交易业务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交易预计及披露,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对于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作出判断,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合法、规范、有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按要求履行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三)中国一重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未出现中国一重被收购的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经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预计效益,提示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形势进行分析,制定详尽且科学的经营计划,并制定相应保障措施。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认真落实《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结合管理预期和战略要求,通过充分研讨,确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管理原则,在此指导下,完成了内控缺陷梳理、整章建制、内控评价等一系列工作,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及评价工作,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公司内控有效。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并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专项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总监胡恩国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提名委员会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并全面审核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后,同意推荐刘万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本人认为刘万江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万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任期自该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一重未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刘禹同志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任后,刘禹同志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已批准该申请,并于2024年1月17日发布了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公司财务总监胡恩国同志因工作调整,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辞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胡恩国同志继续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已批准其辞职申请,并于2024年6月1日发布了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轶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刘万江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张皓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赵德利同志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解后,投出了赞成票。公司已于2024年6月1日发布了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属于正常工作调整。所提名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维护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文件及规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张建平

2025年6月30日

议案二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充分行使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的积极配合下,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监督保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2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薪酬预算报告》。

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12项议案。

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度薪酬预算报告》《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对公司运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以及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度的依法运作、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及内外部审计机构发现的问题,并落实到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中。

(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和决议事项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经理层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二)关于公司定期报告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定期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要求。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能够保证财务行为规范,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的意见客观、真实、公允。

(四)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规、价格公允,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制度执行,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五)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制度文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职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监督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治理水平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效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能。认真学习贯彻上市公司的法规政策,强化监督职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学习各项监管新规,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内控建设是公司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评估内控制度的执行效果,结合公司实际不断优化各项业务管理流程,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对中介机构审计中提出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监督。

3.密切关注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投资计划编制、执行重大关联交易落实情况等,对同比变动的指标和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指标给予重点跟踪和监督。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以及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核,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事项,并及时跟踪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4.监督公司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规范对外信息报送。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公司重大信息,保障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知情权。督促公司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5.依法监督和支持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开展工作。促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科学,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好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6月30日

议案三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包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2024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以控制为基础来确定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中国一重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含母公司,合并范围为21户(其中:二级13户,三级8户),总户数较上年新增2户,其中:新增3户分别为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龙江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龙江锐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减少1户为一重(黑龙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二、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股份公司合并口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99.74亿元,较年初下降

0.0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3.5亿元,较年初下降40.61%;资产负债率为85.71%,较年初上升8.57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17亿元,同比下降3.2%;亏损38.3亿元,同比增亏11.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6亿元,同比增亏10.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62亿元,同比增亏9.26亿元。

影响利润增减变动主要因素:

1.毛利额为3.58亿元,同比减少7.07亿元,主要原因是受钢铁行业盈利弱投资欲望不强、石油炼化企业投资需求减弱的影响,造成在手订单不足,本年收入及高毛利产品大幅下滑,其中:

冶金成套设备本年收入20.87亿元,同比下降6.45%,毛利额同比减少2.31亿元;锻压设备本年收入5.11亿元,同比减少

29.42%,毛利额同比减少0.19亿元;核能设备本年收入15.24亿元,同比增加6.21亿元,但毛利额同比减少1.48亿元。

2.期间费用及研发费用发生19.91亿元,较同期增加1.41亿元,同比上升7.76%。其中:销售费用发生1.33亿元,同比减少0.24亿元,降幅15.57%,主要是经营订货部门人工成本、差旅费及业务费等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发生7.64亿元,同比增加0.92亿元,增幅13.75%,主要是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及人工成本等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发生4.86亿元,同比减少

0.65亿元,降幅11.81%,主要是外部融资额同比减少4.02亿元,以及利率同比下降,影响利息支出下降。研发费用发生6.09亿元,同比增加1.39亿元,增幅29.63%,主要是公司根据研发项目情况增加了支出。

3.其他项目减少利润21.97亿元,同比增亏2.87亿元。主

要原因:一是按会计政策本年计提减值准备17.83亿元,主要是计提存货等资产减值4.31亿元,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13.52亿元。二是营业外收支净额-0.96亿元,同期0.21亿元,同比减少利润1.17亿元。三是投资收益-3.21亿元,同期-4.49亿元,同比减少损失1.28亿元,主要是本年根据权益法按股权比例对中品圣德确认收益-3.7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544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32%。

(二)公司所属子公司情况

2024年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共计20户,报告期内,经审计共有7户盈利、13户亏损。

三、2024年现金流量状况

2024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入为8.4亿元,同期净流入5.61亿元,同比增加现金净流入2.79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4.73亿元,同比增加净流入3.3亿元,主要是加大销售回款力度,控制支出节奏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5.45亿元,同比减少净流出3.56亿元。本年主要是为提升核心竞争力,新增了固定资产投资5.08亿元,以及对中国五矿集团(黑龙江)石墨产业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股权投资0.37亿元,同期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5.8亿元,以及对上电

新能源和一重财务公司的投资3.12亿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202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9.15亿元,同比减少净流入4.1亿元,主要是外部融资同比减少,本年借款净增量同比减少6.01亿元。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6月30日

议案四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全面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5年预算总体要求按照国资委和集团公司的要求,中央企业实现“一增一稳四提升”。一增:即确保利润总额增速高于全国GDP增速;一稳:

即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稳定;四提升:即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现金比率4个指标进一步提升。

(二)2025年各主要专项预算要求2025年总体目标是:“一增一稳四提升”。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现金比率有所提升。股份公司实现盈利,除初创企业外,均要实现盈利。营业收入同口径保持合理增长;核心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新兴业务收入增长50%以上。三项费用总额可比条件下同比降低5%;收入、利润未增长的企业,费用总体要压降。

营销预算原则:生效订单、回款等指标增幅要高于上年可比口径;不断优化订货结构,重点提升石化、冶金、专项产品订货

量;新投产企业重点推进客户准入,订单要支撑全年收入目标。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市场部要做好统筹,紧盯订货信息中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客户,实现市场占有率和合同中标率的有效提升。对于存在竞争优势的产品,择机提高产品订货价格和优化回款方式,提高合同质量。对于有产能瓶颈又亏损严重或边际贡献为负的产品,少订货或不订货,从而调整产品结构,将有限的生产资源用在盈利能力强的产品订货上,为公司整体利润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撑。

2.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款力度。各回款主体单位要压实责任,千方百计实现应收尽收。同时加快售后服务现场问题的解决,尽快实现验收款的回收。对于已经计提大额坏账的应收账款,想尽办法进行清收,该诉讼的诉讼,对于胜诉没有可执行财产并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要同资产管理公司合作进行清收。

3.持续推进降本节支工作。要加大降本节支力度,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尤其是在工艺降本、设计降本和采购降本方面发力,关键是一重工程技术、一重研发和一重铸锻、一重龙江重工要加强协同,在提高材料利用率、稳定产品质量、实施进口替代和寻源降低采购成本等方面实现突破,提高产品成本竞争力。

4.抓好现金净流量控制。各单位要统筹做好资金预算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月度资金预算;充分调配使用金融机构授信资源,运用“票币配比”结算手段,合理安排现金、票据的付款比

例,切实缓解资金流出压力。同时,要加大中小民营企业欠款的清欠工作,实现无分歧款项的动态清零。

5.优化生产组织。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实现生产环节各工序、各工种紧密衔接,缩短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对重点项目做好生产组织策划,提前做好关键设备技改、维护,保证安全前提下有序开展投料,满足用户项目需求。同时做好成套项目生产组织,协调主机、辅机生产组织,确保按期交货。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6月30日

议案五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36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116.62亿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以上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6月30日

议案六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编制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6月30日

公司代码:

601106公司简称:中国一重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YPERLINK"http://www.sse.com.cn"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一重601106中国一重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胡恩国刘远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宝石办事处厂前路9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宝石办事处厂前路9号
电话0452--68101230452--6805591
传真0452--68101110452--6810777
电子信箱Hu.eg@chfi.comliu.yuan@cfhi.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我国重型机械行业整体运行平稳,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稳中求进,锚定新型工业化目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年行业经济实现了健康稳定发展。

2024年重型机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5901家,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546亿元,同比下降

1.6%,增速分别低于全国工业和机械工业

3.7

3.3

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

亿元,同比增长

0.1%,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工业和机械工业3.4和8.1个百分点。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燃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新能源原动

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潜水救捞装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集装箱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总资产39,974,084,681.5839,994,692,084.59-0.0541,261,832,539.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50,128,317.179,008,667,546.89-40.6111,716,921,966.27
营业收入16,617,397,232.4417,167,484,291.53-3.2023,885,912,813.13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6,509,938,152.9817,109,927,721.58-3.5123,832,123,198.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5,864,079.52-2,707,529,747.95不适用103,921,32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62,140,398.43-2,836,084,614.49不适用12,159,031.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3,217,419.00143,390,015.81230.02-1,262,894,080.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3176-26.129减少26.1886个百分点0.89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48-0.3948不适用0.01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448-0.3948不适用0.0151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第二季度(4-6月份)第三季度(7-9月份)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3,582,416,393.375,125,043,591.414,895,080,237.693,014,857,009.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062,103.36-44,030,756.44-9,869,310.09-3,552,901,909.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145,200,103.33-109,641,276.45-18,555,468.96-3,488,743,549.69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945,677.32-398,183,156.40212,842,761.26720,503,491.4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36,69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38,26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04,380,563,88863.880质押2,140,000,000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0,562,14047,565,5370.690未知0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4,205,99139,684,2910.580未知0未知
薛卓丹026,718,9010.390未知0未知
林富英70,60020,683,1050.300未知0未知
杨春芳-17,50017,222,1000.250未知0未知
张志团2,479,80017,179,7000.250未知0未知
张双喜2,10015,874,4000.230未知0未知
欧银屏014,000,0000.200未知0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9,825,7000.140未知0未知

券投资基金

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余9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17亿元,同比下降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6亿元,同比下降

37.98%。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

399.74亿元,同比下降

0.05%;净资产

57.14亿元,同比下降

37.5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议案七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预计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租赁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81.3681.36
关联租赁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6.40143.34
关联租赁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27.000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一重集团(黑龙江)农业机械发展有限公司3,500.00512.41一重农机参与公开招标,中标率较低,导致与预计金额偏差较大。

向关联人购买

原材料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6,000.00963.77一重物流参与公开招标,中标率较低,导致与预计金额偏差较大。
向关联人出售原材料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300.000相关交易暂停进行。
向关联人购买运输服务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15,000.0014,606.09
向关联人购买包装服务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3,2000相关交易暂停进行。
向关联人购买仓储服务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1900相关交易暂停进行。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450,000万元日均149,278.40万元因公司整体存量资金规模不大,影响与预计金额产生偏差。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等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授信余额不超500,000万元98,529.21受财务公司自身资本金规模及吸收存款规模影响,与预计金额产生偏差。
关联人支付公司检测费用印尼德龙镍业有限公司20037.05
向关联人出售产品一重集团常州市华冶轧辊股份有限公司8,000355.48因合同变更,影响与预计金额产生偏差。
向关联人出售产品一重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000.000公司下游客户融资租赁需求较低,暂未开展业务。
与关联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一重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0,000.000暂无融资租赁需求,未开展业务。
合计1,136,654.76264,507.11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租赁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81.3675.08%081.3636.21%
关联租赁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724.92%0143.3463.79%
向关联人购买运输服务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16,000.00100%014,606.09100%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450,000万元100%日均238,687.34万元日均149,278.40万元100%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等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授信余额不超500,000万元100%247,431.4798,529.21100%
关联人支付公司检测费用印尼德龙镍业有限公司300.00100%037.05100%
向关联人购买设备一重集团国际资源有限公司10,000.00100%00100%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6,000.00100%00100%
向关联人出售原材料江苏富海镍业有限公司200.00100%00100%
向关联人支付服务费用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82.25100%00100%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出售产品一重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000.00100%00100%
与关联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一重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0,000.00100%00100%
合计1,132,890.61486,118.81262,675.45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国有独资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历史沿革: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集团)始建于1954年,是毛主席提议建设,周总理誉为“国宝”的156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是中央管理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重型技术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能源重大装备材料研发中心。主要为钢铁、有色、电力、能源、汽车、矿山、石油、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及国防军工提供重大成套技术装备、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并开展相关的国际贸易。主要产品有核岛设备、重型容器、大型铸锻件、专

项产品、冶金设备、重型锻压设备、矿山设备和工矿配件等。70多年来,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机械产品600多万吨,开发研制新产品444项,填补国内工业产品技术空白584项,创造了数百项“第一”,带动了我国重型机械制造水平的整体提升,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

经营范围:核电、石化、冶金、锻压、矿山、电力及军工产品等重型机械工程和铸锻焊产品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产品售后安装调试及总包;天然气等新能源装备、冷链物流及贸易、物流业务的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运输及总包;垃圾处理、脱硫脱硝、海水淡化、秸秆综合利用、废旧轮胎再生利用等环保装备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制造、施工、产品售后安装调试及总包;现代化、智能化、大型化农机装备的技术咨询、设计、制造、产品售后服务;航空航天、新能源与环保、海洋工程与船舶、汽车与轨道交通及其他领域等新材料行业零部件的新产品开发、设计及制造;融资租赁(金融租赁除外)、基金管理等相关金融业务;机械铸锻焊技术咨询、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机床、检测仪器材料及配件、出口本企业产品,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木制品的出口和相关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进口。

住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厂前路9号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76.67亿元,净资产180.2亿元,营业收入304.44亿元。

2.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国有全资注册资本:33,158.53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融科)经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于2020年5月29日在京注册成立。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五金交电、销售金属材料、特种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0号院2号楼9层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营业收入293.16万元。

3.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合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历史沿革: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物流)前身为1957年成立的运输车间,目前为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持股30%。

经营范围: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物流方案设计、咨询服务,汽车、汽车零配件、铁路机车车辆配件、煤炭、钢材、食品、粮食、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和需要审批的除外)、锅炉、金属压力容器、燃料油(化学危险品除外)、沥青(不含化学危险品)、熟料、石灰石、电子产品销售;牲畜批发;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货物进出口贸易,进出口贸易代理,燃气供应服务,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气体液化设备制造、地毯销售,包装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贸易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仓储服务(化学危险品除外),代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补发证书除外),汽车修理与维护,物流代理服务,房屋、设备租赁,半挂车制造及销售,双燃料汽车改装(经相关部门许可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粮食收购,燃气设备检测服务,物流质押监管服务;丙纶膨体长丝制造及销售;天然气[含甲烷;压缩]、天然气[含甲烷;液化]、丙烷、丙烯、石油气[液化](仅限工业生产)、(二)甲醚、异丁烷、正丁烷、易燃液体:苯、乙醇[无水]、环己酮、环己烷、甲醇批发、零售(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7月25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美容美发服务,餐饮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

住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545.89万元,营业收

入111,042.88万元。

4.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国有合资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历史沿革:2020年7月6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复〔2020〕432号)批复同意成立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财务公司)。2020年12月23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发放金融许可证,并于当日注册成立。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20号楼(秀月街178号)A307-53室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81,888.09万元,净资产105,015.87万元,营业收入7,496.05万元。

5.印尼德龙镍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84,817.41万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历史沿革:2018年7月12日,设立新加坡中品圣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品圣德),中品圣德主要资产为持有印尼德龙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印尼公司)59.37%的股权。

经营范围:采矿产品的加工和精炼,主要产品是镍铁。经营模式是采用成熟而先进的回转窑—电炉(RKEF)生产工艺,将红土矿冶炼成镍铁。原料为红土矿,最终产品为粗镍铁锭。

住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雅加达经济特区证券交易大楼I座31楼3101房间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47,568.02万元,净资产483,804.58万元,营业收入655,726.93万元。

6.一重集团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海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一重集团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国际资源)成立于2017年12月,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贸易,重点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进口金属矿产、能源化工、农林产品等业务,业务范围涵盖金属铜、镍铁、聚乙烯等10余种大宗商品。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肥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新鲜水果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纸浆销售;木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木炭、薪柴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箱包销售;颜料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珠宝首饰批发;装卸搬运;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华路3678号新金融大厦18层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9,785.88万元,净资产12,592.25万元,营业收入656,884.77万元。

7.江苏富海镍业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印尼德龙镍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历史沿革:江苏富海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海镍业)于2022年7月7日在常州市注册成立。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销售;装卸搬运;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销售等。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创新大道188号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6,690.88万元,净资产

994.43万元,营业收入23,806.17万元。

8.一重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全资主要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500万元历史沿革:一重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租赁)于2017年12月18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自贸试验区注册成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为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18层1829。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8,837.34万元,净资产31,840.21万元,营业收入5,514.1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重集团为中国一重控股股东;一重融科、一重物流、一重财务公司、一重印尼公司、一重国际资源、一重租赁为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富海镍业为一重印尼公司子公司。上述双方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所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房屋租赁

1.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一重集团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位于大连甘井子棉港路1号房屋,租赁面积

6,730.85平方米;富拉尔基区红宝石办事处建华西街2号房屋,租赁面积5,539.01平方米。租期自2021年7月13日开始,并于2024年7月13日租期届满,合同到期后续租。2025年公司将向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为81.36万元。

2.公司二级子公司一重集团(黑龙江)专项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与一重融科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0号院3号楼9层,租赁面积325.59平方米。目前续租至2025年4月,2025年公司预计将向一重集团支付房屋租金为27万元。

(二)运输费用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预算安排,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需使用一重物流运输设备承运公司部分产品,运输价格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全年预计关联交易额为1.6亿元。

(三)金融服务业务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重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统一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存款限额为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

(四)提供检验服务天津重型装备工程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重天研)作为公司所属科技型子企业,是重型技术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基地,拥有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具有多年对外提供金属及合金检验服务的经验。此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受一重印尼公司委托,开展含镍生铁产品镍含量及其他元素含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

(五)委托采购设备及配套件

1.一重天研暂无国外货物进口资质,尚不能独立与境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拟通过具备资质的一重集团子公司一重国际资源代为采购进口实验分析仪器设备,价格根据市场化标准确定,预计关联交易金额8,000万元。

2.中国一重为进一步发挥国际化经营协同效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拟与具备海外采购资质的一重国际资源开展配套件进口业务。委托一重国际资源代为进口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装备配套件,价格依据市场报价确定,2025年全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000万元。

(六)采购原材料

一重物流拟为中国一重供应废钢原料,预计2025年提供普通废钢20,000吨、核电废钢400吨,2025年全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6,000万元。

(七)出售原材料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安排,拟向富海镍业出售中国一

重部分原材料,预计将产生关联交易金额约200万元,价格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

(八)授权委托管理

1.公司拟向一重融科购买咨询服务,根据市场公允价格,拟向一重融科支付咨询服务费132.25万元。

2.公司拟委托一重融科组织开展项目前期论证,根据市场公允价格,预计发生中介费用150万元。

(九)出售相关产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一重租赁销售产品,为一重租赁日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机械设备,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2025年全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

(十)融资租赁业务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与一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成本按签订租赁协议时市场利率确定,2025年全年预计融入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规范管理、优化结构,提升中国一重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关联交易的结算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各项关联交易合规、价格公允,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中国一重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中国一重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也

不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性。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6月30日

议案八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业务情况

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或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规定,现将2024年金融业务开展情况以及2025年预计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金融业务开展情况

1.存款: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日均149,278.40万元,每日存款余额均未超过协议规定的日最高存款限额45亿元。

2.授信:2024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3.贷款: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含贴现)余额为98,570.31万元。

二、2025年预计金融业务开展情况

1.存款:2025年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不超过当年

持续性关联交易存款上限45亿元;人民币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国内合作金融机构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向一重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2.统一综合授信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1)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颁布之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之利率。

(2)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在财务公司办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中国一重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为中国一重筹集长期稳定的资金。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6月30日

议案九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5年度投资计划

各位股东:

现将2025年度投资计划报告如下:

一、编制原则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秉持着聚焦提升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现有能力及现有资源、审慎开展投资的原则,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大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方向,公司编制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

二、2025年投资计划总体情况2025年计划总投资548,433.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投资305,050.93万元,涉及项目50个;股权投资项目计划投资243,382.24万元,涉及项目9个。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6月30日

议案十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24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年度绩效考核方案,2024年度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共计453.82万元(税前),详见下表:

表1:总表单位:万元

姓名

姓名报告期内职务报告期内实际领取的报酬总额(税前)
陆文俊董事长0
胡建民独立董事(2024.07离任)5.85
朱元巢独立董事10
杜兵独立董事10
张建平独立董事10
刘昕宇股东监事44.50
张皓职工监事62.65
周永禄股东监事43.64
刘禹职工监事(2024.01离任)30.25
关永昌副总经理0
刘轶副总裁(2024.05任职)3.44
祁文革副总经理68.53
许崇勇副总经理79.51

胡恩国

胡恩国董事会秘书(2024.05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58.49
刘万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24.05任职)13.69
赵德利副总裁(2024.05任职)13.27
合计453.82

表2:独立董事单位:万元

姓名2024年预发工作补贴2024年工作补贴清算
胡建民3.52.35
朱元巢64
杜兵64
张建平64

表3:监事单位:万元

姓名2024年实领薪酬
2023年绩效年薪2024年基本年薪
刘昕宇34.1710.33
张皓44.0018.65
周永禄27.4916.15
刘禹28.961.29

表4:高级管理人员单位:万元

姓名2024年实领薪酬
2023年绩效年薪2024年基本年薪
刘轶03.44
祁文革48.0820.45
许崇勇59.0220.49
胡恩国38.1120.38
刘万江013.69
赵德利013.27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情况的说明:

1.董事长陆文俊、副总经理关永昌在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未在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取酬。

2.独立董事胡建民、朱元巢、杜兵、张建平,2024年实际领取的含税薪酬包括两项:(1)2024年预发工作补贴;(2)2024年清算工作补贴。

3.监事刘昕宇、周永禄、张皓、刘禹,2024年实际领取的含税薪酬包括两项:(1)2023年绩效年薪(不含任期留存);

(2)2024年基本年薪。

4.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刘轶、祁文革、许崇勇、胡恩国、刘万江、赵德利2024年实际领取的含税薪酬包括两项:(1)2023年绩效年薪(不含任期留存);(2)2024年基本年薪。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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