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601101)_公司公告_昊华能源: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时间:2018-08-20

昊华能源: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1101证券简称:昊华能源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墩子煤业”)的股东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拟将其持有的红墩子煤业40%的股权,以20亿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给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易能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圆能源”),公司放弃本次红墩子煤业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对红墩子煤业的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红墩子煤业的股东宝丰能源拟以20亿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红墩子煤业40%的股权转让给圣圆能源,并征询公司是否对该部分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享有其他股东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基于对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的综合考虑,在保持对红墩子煤业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

(二)本次事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放弃红墩子煤业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红墩子煤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MA774DMK7A

成立日期:2018-08-2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程军

注册地址:银川市滨河新区星河街1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品制造;选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水资源管理;固体废物治理;

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日用百货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昊华能源持有60%股权,宝丰能源持有40%股权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墩子煤业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2.39亿元,净资产总额7.46亿元;营业收入19.10亿元,净利润0.83亿元。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公司名称:宝丰能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7749178406成立日期:2005-11-0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33,33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元管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高端煤基新材料生产及销售;现代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焦化产品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焦炭(煤)气化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等。

控股股东: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党彦宝

(二)受让方

公司名称:圣圆能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7MA0MWKPPXH

成立日期:2015-12-2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贺文雄注册地址:伊旗阿镇水岸金钻大厦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煤炭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矿山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控股股东:内蒙古圣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公司与受让方圣圆能源无关联关系

四、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红墩子煤业60%股权,宝丰能源持有红墩子煤业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红墩子煤业60%股权,圣圆能源持有红墩子煤业40%股权,宝丰能源不再持有红墩子煤业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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