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601099)_公司公告_太平洋: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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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1099证券简称:太平洋公告编号:临2025-0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25年4月

日发出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名,实到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亿华先生主持,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051,705.7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20,586,997.34元,基本每股收益

0.032元。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80,226,842.39元,由于本年度净利润、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处置等影响,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60,964,880.23元。

鉴于截至2024年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实现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6)。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四、2024年度合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五、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六、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审阅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形成了相应的控制机制,保证了公司业务和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有效。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七、2024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本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需支付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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