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商行(601077)_公司公告_渝农商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

渝农商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独董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审议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隆鑫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相关资料和信息。

经审阅上述议案,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办法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就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准确识别并界定关联方和重大关联交易,并根据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将前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述公司为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渝金租”)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关联交易的收费标准参照《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财务顾问业务收费标准》,将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进行,并符合商业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与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符合本行相关定价政策。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除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外,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上述关联交易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符合本行相关定价政策;公司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渝商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的上述关联交易结合了隆鑫控股、渝商集团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遵循合理性原则和债委会一致行动原则,并参考了同等条件下其他金融机构定价,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人对上述公司向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以及公司与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展投资有限

公司、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不同意见。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核张培宗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张培宗先生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同意聘任张培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将上述任职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关于提名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审阅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殷祥林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李嘉明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毕茜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了相关资料和信息。

经审阅相关文件,本人认为:

(一)殷祥林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提名殷祥林先生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拟同意提名殷祥林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二)李嘉明、毕茜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提名李嘉明先生、毕茜女士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拟同意提名李嘉明、毕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曹国华、袁增霆、宋清华、张桥云、李明豪2020年8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