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第三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2024年预计总额。个别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公司及关联方业务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及招投标结果等因素影响,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已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关于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我们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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