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601010)_公司公告_文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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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对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峰股份”) 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23JNAA7B0533),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1项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文峰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我们同意信永中和对公司2022年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意见,认为该意见客观、真实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我们同意《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2、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杜绝未来再次发生此类问题的可能性;要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强化合规经营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崇庆、刘思培、左士萍

2023年4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崇庆:

刘思培:

左士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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