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601010)_公司公告_文峰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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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2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泉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减持计划实施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169%,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协议转让取得。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泉先生《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2年6月10日至11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600,1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3.1169%(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号

身份证号:1101021965********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张泉大宗交易2022.6.10-2022.6.242.74-2.9536,960,0002.0000
集中竞价2022.8.5-2022.11.112.59-2.7320,640,1001.1169
合计57,600,1003.1169

2022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2-021),张泉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6,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6,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张泉先生自减持计划公告以来,持股变动明细如下:

1、张泉先生于2022年6月10日至6月2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31)、《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22-033)。

2、张泉先生于2022年8月5日至8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971,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截至2022年8月29日,张泉先生持有公司95,068,6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4%,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临2022-042)。

3、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张泉先生的通知,张泉先生于11月11日当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68,794股,至此,张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1444%下降至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持股比例股数(股)持股比例
张泉合计持有股数150,000,0008.12%92,399,900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008.12%92,399,9004.9999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实施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泉先生将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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