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 9人,参与会议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2 年上半年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汉石战略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2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运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同意本次股权收购。经友好商定,目标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49,354,587.29 元。2012 年 6 月18 日,公司与汉石战略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在连云港市签订了《关于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进行了公告(详情见公告:临2012-018)。以上协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股权转让所需的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后生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联董事李春宏、彭朗辉、喻振东、陈光平、马怿林、朱从富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