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连云港: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独立意见

时间:

连云港: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3

连云港601008 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和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认真进行了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

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期内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

二、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倪受彬沈红波侯 剑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倪受彬沈红波侯 剑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倪受彬沈红波侯 剑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