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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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2-25
 债券代码:122044 债券简称:10连云债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2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参与会议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议案主要内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9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734,693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5.88 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4,161,994.9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1)第 0431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开户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支行(下称: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下称:交通银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管理与使用。 截至 2012 年 2 月 14 日,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47,450,110.65 元,公司拟将该专户内 1.5 亿元存款转存入上述交通银行账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议案主要内容: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拟将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内 5000 万元存款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期限为 6 个月。 公司对上述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不得直接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俞铁成、唐红、林东模认为:公司拟在交通银行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和拟将现有建设银行专户中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合理降低了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了存储收益、维护了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上述两个议案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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