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1年8月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查通过了《2011年上半年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