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10,916,912股股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12月1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明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相关条款的议案》。详细内容请投资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查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3)、《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公告编号:临2018-068)、《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8-07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临2019-009)。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全部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在
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转让已回购股份。如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未转让完毕,则剩余部分予以注销。
三、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8年12月2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8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二)2019年4月10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91.69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075%,最高成交价格为3.2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0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等)为3,415.19万元。
(三)如下表所示,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项目 | 股份回购方案 |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
回购资金总额 | 人民币3,000万元-6,000万元 | 3,415.19万元 |
回购股份数量 | 750万股-1,500万股 | 1,091.69万股 |
回购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 0.74%-1.48% | 1.075% |
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股份的数量为10,916,912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87%。
五、预计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1,251,554,918 股变更为1,240,638,006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51,554,918 | -10,916,912 | 1,240,638,006 |
合计 | 1,251,554,918 | -10,916,912 | 1,240,638,006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