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实际可用于分配给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8,408,647.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93,826,21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916,912股,以1,082,909,3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658,18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不含实施回购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46%。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报告期公司的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持了一贯的连续性,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查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