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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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09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7号),批复内容具体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4,073,931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批复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8-82389259

电子邮箱:bimanli@163.com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赵毅、赵彬彬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10-86451024电子邮箱:liumingbj@csc.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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