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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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1-03-1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下称:益海公司)主要从事大豆的深加工以及豆粕、油脂等相关贸易;益海公司需要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其提供港口装卸、堆存、港务管理等服务。公司2008年与益海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现已到期,双方同意为此续签《港口装卸服务协议》。公司董事陈光平女士在益海公司担任董事,由此益海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下称:外代公司)主要从事船舶代理及货物代理的水路运输服务业务。外代公司需要公司为其代理客户提供港口装卸、堆存、港务管理等服务。公司2008年与外代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现已到期,双方同意为此续签《港口装卸服务协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港口集团)董事黄诚先生担任外代公司副董事长,由此外代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下称:集团货代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国际货物代理运输业务,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集团货代公司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港口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服务。集团货代公司是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由此集团货代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2010年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为集团货代公司提供港口作业服务,全年服务金额达927万元,双方同意为此签署《港口装卸服务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益海公司由丰益中国投资私人有限公司、港口集团、烟台丰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成立,注册资本4376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立家,住所为连云港开发区,经营范围为:大豆制品及其副产品的生产、加工、仓储;粮食、蔬菜及其他相关植物产品的储藏深加工;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食品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销售上述自产产品。  (二)外代公司由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与港口集团共同投资经营,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叶伟龙,住所为连云港墟沟海棠南路外代大厦。许可经营范围:在连云港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船舶代理及货物代理的水路运输服务业务(含对船、货、集装箱、船员的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货运代理,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  (三)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是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长春,住所为连云区荷花街。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出口货物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等。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分别向益海公司、外代公司、集团货代公司提供港口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服务并获得价款。  (二)益海公司、外代公司、集团货代公司保证其交由公司负责装卸、堆存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等标准。  (三)港口货物的装卸、堆存、港务管理等服务收费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执行,具体价格在每次另行签署的《货物作业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该《货物作业合同》是《港口装卸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与益海公司、外代公司、集团货代公司预计每年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8500万元。  (五)协议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四、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1年3月16日分别与益海公司、外代公司、集团货代公司签署了《港口装卸服务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林东模、俞铁成、唐红认为:公司2010年为集团货代公司提供的港口作业服务及上述需要签订的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会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审议《关于与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续签<港口装卸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续签<港口装卸服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签订<港口装卸服务协议>的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3项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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