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下称:工程公司)拥有从事港口工程建设的专业资质和施工队伍,长期承担港口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任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优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港务工程公司通过市场招标竞争或按市场公允价格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提供必要的港务建设工程施工及维护服务。公司于2009年4月与工程公司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之《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协议》。 为建设连云港港墟沟东港区物流场站项目工程,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公司为工程承包方,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范围内的抛石及地基处理。 公司拟与工程公司就建设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签订施工合同,整个工程预计投资额为15911万元,2011年完工。 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由此工程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工程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连云区陶庵新村。工程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工程维修;物资储存;海洋测绘;以下限分支结构凭有效审批手续经营: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工程地点:连云港港煤码头38#、39#泊位以西近岸海域。 2、工程内容:陆域形成部分(抛石置换)以及地基处理(强夯法和振动碾压法)。 3、承包范围主要包括: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施工项目范围内的抛石及地基处理内容(不包含挖泥清淤)。 4、竣工日期: 2011年6月30日。 5、合同价款:15911.4193万元(人民币)。 四、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1年3月16日与工程公司签署了《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本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港口集团届时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会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春宏、喻振东、陈光平、朱从富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投票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