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
各六个月不买卖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象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各六个月不再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自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2020年8月20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我司将不会直接和间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