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连云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0年8月20日

连云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连云港股票代码:601008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及通信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5号邮政编码:222042股份变动性质: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以前年度减持和增持

签署日期:2020年8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连云港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连云港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连云港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及以前年度减持和增持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连云港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需获得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限售情况 ...... 8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权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 12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港口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上市公司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港口控股集团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连云港根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约定,向港口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4,073,931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的行为
本次权益变动港口集团根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约定,认购连云港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164,073,931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的行为;以及以前年度减持和增持
万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5号法定代表人:丁锐注册资本:78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0年11月20日营业期限:长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139008250P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停靠设施;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设施和服务;为委托人提供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堆放、拆拼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等;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为委托人提供货物交接过程中的点数和检查货物表面情况的理货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生活品供应、船员接送及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和加工洗烫衣服等船舶港口服务 ;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含机车)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以上凭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保税仓储(危化品除外);港口与航道设施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信管线工程设计与施工;港口疏浚作业;煤炭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代理;物业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沿海、沿江及内河运输;环境工程监理及环境技术检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信工程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无车承运人),货物专用

运输(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与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船舶制造;船舶修理及潜水作业;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卫生防疫服务;计量器具检测及衡器设备安装检定等;废旧物资回收;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的经营与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乙醇汽油、柴油、煤油零售;燃气销售;港口铁路运输;港区电力供应。(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港口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00,000.0089.51%
2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82,000.0010.49%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丁锐董事长中国连云港
朱向阳董事中国连云港
孙明董事中国连云港
冯志董事中国连云港
尚锐职工董事中国连云港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发行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基于对其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2015年6月17日曾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连云港股票数量为535,742,718股,持股比例为

52.77%。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64,073,931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735,345,960股A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8.4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连云港签署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根据前述合同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发行取得股份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数量为认购总金额5亿元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不超过164,073,931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即2.99元/股)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按“进一位”保留两位小数精确至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照《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约定认购本次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同意在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发行人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总金额对应认股款划入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认股款后,发行人应尽快将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转让限制或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五)以前年度减持和增持情况

信息披露人2015年6月17日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之间减持和增持情况如下:

单位:股

增持情况减持情况
日期增持方式股数日期减持方式股数
2015年8月26日至9月10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3,040,6002017年5月9日大宗交易减持3,040,600
2018年11月1日二级市场增持200,1002017年5月11日大宗交易减持15,000,000
2018年11月6日二级市场增持279,1002017年5月12日大宗交易减持4,000,000
2018年11月7日二级市场增持439,0002017年5月16日大宗交易减持8,000,000
2019年11月19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78,611,1112017年5月24日大宗交易减持17,000,000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于2020年8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一)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已公开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见上市公司相关年度报告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二)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2015年6月17日曾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连云港股票数量从586,502,718股变为535,742,718股,持股比例为 52.7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连云港市
股票简称连云港股票代码601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5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有 √ 无□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有 □ 无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二级市场增持及大宗交易减持等 (请注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 人民币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 535,742,718股 持股比例: 52.7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 735,345,960 持股比例: 58.46% 变动数量: 199,603,242股 (注) 变动比例: 5.69%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是 □ 否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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