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塑造推动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规范企业文化管理,鼓舞和激励公司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企业文化的执行管理,是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
第二章企业文化管理机构
第三条董事会是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决策机构,授权公司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确定公司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2.审批公司各项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3.审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规划;
4.审批公司企业文化年度工作计划;
5.对其它公司文化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第四条公司企业文化管理部门是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执行机构,其职责包括:
1.协调组织公司企业文化核心内容的研究、制订及宣贯;
2.研究制订公司各项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发展规划;
3.研究制订公司企业文化年度工作计划;
4.组织开展公司各项企业文化活动;
5.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评估、改进。
第三章企业文化理念管理第五条公司文化理念是指涉及公司的企业愿景、企业使命、核心价值观、经营理念等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第六条公司企业文化管理部门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管理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文化理念的建立、完善及宣贯。
第七条建立和完善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应按照“传承、融合、借鉴、创新”的思路,提炼公司企业文化的思想、理念,使之成为具有公司特色、切合公司发展实际、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第八条公司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为企业文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公司办公会审议确定的公司文化理念应作为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
第四章企业文化制度体系管理
第十条公司企业文化制度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的表达和规范,应与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公司企业文化制度体系涵盖下述三个领域:
1.公司企业文化理念规范。该规范对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进行设计,是公司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础;
2.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该规范对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进行设计,是企业行为文化塑造的基础;
3.公司其他文化规范。该规范在对内方面,是对企业教育培训、仪礼仪式、服饰、体态语言、工作场所等的管理规
范;对外方面,是对公司营销观念、服务规范、公共关系、公益活动等的管理规范,是企业特色文化塑造的基础。
第十二条公司企业文化管理部门是公司企业文化制度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机构。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下各项规范需经公司办公会审批生效。
第五章企业文化形象识别系统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企业文化形象识别系统由基本要素系统与应用要素系统组成,是公司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对基本要素系统与应用要素系统的规范和管理,直观、生动展现公司企业文化的思想理念。
第十四条基本要素系统包括:
1.公司名称(全称、简称)、公司标识、品牌标志图案;
2.公司标志的标准字体、标准色、组合规范、辅助图形;
3.公司象征图案;
4.公司宣传标语。
第十五条应用要素系统包括:
1.办公用品、事务用品;
2.公司文件、证照;
3.公司交通运输工具;
4.公司设施环境;
5.广告展示陈列;
6.公司包装;
7.公司服饰;
8.公司印刷出版物;
9.公司网页、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
10.其他器物、设施等。第十六条公司企业文化管理部门是公司企业文化形象识别系统的管理实施机构,对基本要素系统与应用要素系统的使用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各项设计经公司办公会审议认可,由公司企业文化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六章企业文化实施管理第十七条公司企业文化管理部门负责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实施。
第十八条公司企业文化管理部门需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丰富文化载体,促进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推动公司文化融合和发展。
第十九条公司企业文化管理部门应统筹协调国家、省或市级宣传媒体以及公司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公司对内对外的形象推广及服务品牌宣传等工作。
第二十条公司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外宣传,应上报公司企业文化管理部门及董事会秘书处,由有关部门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进行审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企业文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