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连云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倪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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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倪受彬)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 苏连 云港 港 口股份 有 限公司董事会 ,现 提 名倪 受彬 为江 苏连 云港港 口股份 有 限公 司第 七 届 董 事会 独 立 董事候 选 人 ,并 已充 分 了解 倪 受彬 职业专长 、教 育背 景 、工 作 经历 、兼任 职务等情况 。倪 受彬 己书面 同意 出任 江 苏连 云港港 口股份有 限公 司第七 届 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选 人 (参 见 该独 立 董事候选 人声 明 )。提名人认为 ,倪 受彬 具备独 立 董事任 职资格 ,与 江苏连 云港港 口股份有 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 响其独 立 性 的关系 ,具 体 声 明如 下 : 一 、倪 受彬 具 备 上 市公司运 作 的基本 知识 ,熟 悉相 关法 律 、 行政 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 文件 ,具 有 五年 以上法 律 、经 济 、财务 、管理 或者 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 责所 必 需 的 工 作 经验 ,倪 受彬 己根据 《上 市公 司高级管 理人 员培 训 工 作指引》及相关规 定取得独 立 董事 资格 证 书 。 二 、倪受彬任 职 资格符合 下列法律 、行政 法规和 部 门规 章 的要求 : (一 )《 公 司法 》关 于董事任 职 资格 的规 定 ; (二 )《 公务 员法 》关于公 务 员兼任职务 的规 定  ; (三 )中 央纪委 、中央 组 织部 《关于规 范 中管干 部辞去 公职 或者退 (离 )休后担任 上 市公 司 、基 金 管理公 司独 立 董事 、独立监 事 的通 知 》 的规 定 ; (四 )中 央 纪委 、教 育部 、监察 部 《关于加 强高等 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 的意见》关于高校领 导班 子成 员兼任 职务 的规 定 ; (五 )中 国保监会 《保 险公 司独 立 董事管理 暂行办法 》 的规 定 ; (六 )其 他 法律 、行政法 规和 部 门规 章规定 的情 形 。 三 、倪 受彬具备独 立 性 ,不 属于 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 市公 司或 者其 附属 企业 任职 的人 员及 其 直 系 亲属 、主 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 是指配偶 、父 母 、子 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 妹 、岳父 母 、 儿媳 女婿 、 兄弟姐妹 的配偶 、配偶 的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 或 间接 持有 上 市公 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 者是 上 市公 司前十名股 东 中的 自然人股 东及 其 直 系亲属 ; (三 )在 直 接 或 间接 持有上市 公 司 已发行股份 5%以 上 的股 东单位 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 任 职 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上 市公 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 业 任职 的人 员 ; (五 )为 上 市公 司及 其控股股 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提 供财 务 、法 律 、咨询等服务 的人 员 ,包 括提供服务 的 中介机 构 的项 目组全体 人 员 、各 级复核人 员 、在报 告 上签 字 的人 员 、 合伙人及 主 要 负责人 ; (六 )在 与 上 市 公 司及 其控股股 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 具有 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 担任 董事 、监 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 ,或 者在 该业务往来 单位 的控股股 东单位担任 董事 、监 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 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具有 前六项所 列举情形 的人 员 ; (八 )其 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认 定不具备独 立 性 的情 形 。 四 、倪受彬 无 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近 三 年 曾被 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 ; (二 )处 于被 证 券 交 易所 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 市公 司董事 的期 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 证 券 交 易所 公开谴 责或两次 以上通报批 评 ; (四 )曾 任 职独 立 董事期 间 ,连 续两 次未 出席 董事会会 议 ,或 者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 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会 议次数 三 分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 职独 立 董事期 间 ,发 表 的独 立 意见 明 显 与事 实不符 。 五 、包括江 苏连 云港港 口股 份有 限公 司在 内 ,倪 受彬兼任 独 立 董事 的境 内上市公 司数 量未超 过五家 ,倪 受彬在 江 苏连云港港 口股份有 限公 司连 续任 职未超过六年 。 本提名人 已经 根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 《上 海证券 交 易所 上 市公 司独 立 董事备案及培训 工 作 指 引》对 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 职 资格进行核 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 本提名人保证 上 述 声 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 任何虚假 陈述 或误 导成分 , 2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 特此声明。 Ⅵ尉 提名人 :江 苏  有 董事会  ‘迎灯  ○ 二十七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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