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侯剑 ,已 充分 了解并 同意 由提名人 江 苏连 云 港港 口股份有限尘.彐 董事会提名为汪苤 连玉 港溢旦 股份有限公 司第土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 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 江 苏连 云 港港 口股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事独 立 性 的关系 ,具 体声 明如下 : 一 、本人具备 上 市公 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 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 ,具 有 五 年 以上 法律 、经 济 、财务、管理或 者其他履行独 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 作 经验 。本人 尚未根据 《上 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 员培训 工 作指 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 董事 资格 证 书 。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 ,参 加上海 证 券交易所举办的最 近 一 期独 立 董事 资格培训并取得独 立董 事 资格 证 书 。 二 、本人任职 资格符合下列 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的要求 : (一 )《 公 司法 》 关于董事任职 资格 的规定 ; (二 )《 公务 员法 》 关于公务 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三 )中 央 纪 委 、中央 组织部 《关于规 范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 司 、基金 管理公 司独 立 董事 、独立监事 的通知》的规定 ; (四 )中 央 纪 委 、教 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 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 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 子成 员兼任职 务 的规定 ; (五 )中 国保 监会 《保 险公 司独 立 董事 管 理暂 行 办法 》的规冖,i下 ::● (六 )其 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 三 、本人具备独 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 市公 司或者其附属 企业任职 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儿媳 女婿 、兄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或 间接持有 上 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是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 )在 直 接或 间接持有 上 市公 司 已发行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 上 市公 司前 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 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的人 员 ; (五 )为 上 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组全体人 员 、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员 、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或 者在该业 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 的人员 ; (八 )其 他 上海 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各独立性的情形 。 四、本人无下列不 良纪 录 : (一 )近 三 年 曾被 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 ; (二 )处 于被 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 司董事 的期 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 证 券交易所 公开谴 责 或 两次 以上通 报批评 ; (四 )曾 任职独 立董 事期 间,连 续 两次未 出席 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 亲 自出席 董事 会会议 的次数 占当年 董事 会 会议次数 三 分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 立 董事期 间,发 表 的独立意见 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 、包括江苏连 云港港 口股份有限公 司在 内,本 人兼任独 立董事的境 内上 市公 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 人在 江 苏连 云港港 田股份有 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 已经根据 上海证 券交易所 《上海 证 券交易所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各案及培训 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本人完 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保 证上述声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 人完全明 白作 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 。上海 证 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 明确认本人的任职 资格 和 独 立性 。 本人承诺 :在 担任 江 苏连 云 港港 口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事期间,将 遵 守法律 法规 、中国证 监会发布 的规章 、规定 、通知 以及上海 证 券交易所 业 务规则 的要求 ,接 受上 海 证 券交易所 的监管 ,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 出独立判断 ,不 受公 司主 p ) `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 `影响 。 本人承诺 :如 本人任职后 出现不符合独 立董 事任职 资格情形的 ,本 人将 自出现该等情形之 日起 30日 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特此声 明 。 声 明人 : 亻ly、厉名 JJ′ ’| l ⒎ 口29年 6月 为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