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0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与连云港天嘉矿产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连云港天嘉矿产有限公司(下称:天嘉矿产)共同出资设立连云港天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下称:
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向海关申请进口有色矿混配资质,并在资质获批后开展混配矿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40%股权,天嘉矿产持有60%股权,公司与天嘉矿产双方均以现金形式出资,根据混矿资质获批进展情况分期逐步到位,双方根据出资比例,同步实缴出资。合资公司的设立有助于切实延伸公司服务链条、拓宽增收渠道,积极助推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