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或本公司参股公司现从事除散粮外所有码头装卸主营业务。连云港东粮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粮公司)主要经营散粮的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业务。 公司为整合港口装卸业务、扩大经营规模,拟租赁东粮公司33#码头泊位及附属资产设施从事码头装卸业务,东粮公司不再从事码头装卸业务,其主营业务变更为资产租赁。 根据上海上会会计事务所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东粮公司总资产为269,819,012.33元,总负债为21,066,632.74元,净资产为248,752,379.59元;净利润为-16,382,585.70元,资产折旧和摊销金额为17,110,225.60元。 为保证上述码头正常运转,保证公司日常管理,原东粮公司在职职工在租赁期内劳动关系变更至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在职职工为335人)。因上述资产亏损额与资产折旧相当,拟确定租金为零。 东粮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由此东粮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租赁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东粮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东粮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港口货物装卸、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港内运输。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货运代理;工属具制造;机械维修、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木材、粮食加工。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公司向东粮公司租用33#泊位及附属资产。由本公司管理使用所租用的资产,并向东粮公司支付租金,负责租用资产的维护。 2、租赁经营期限为:2010年8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3、租赁期满,如本公司拟继续租赁或购买上述资产,东粮公司承诺将上述资产优先租赁或转让本公司。 4、年租赁费用为零万元。 5、东粮公司现有在册职工劳动关系变更至本公司。 6、若租赁期满,本公司不再租赁或受让东粮公司资产,则东粮公司职工劳动关系重新变更至东粮公司。 四、合同签署情况: 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与东粮公司签署《码头资产租赁合同》。 本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港口集团届时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会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春宏、喻振东、陈光平、朱从富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投票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