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