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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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10-2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0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09年10月26日以传真会议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查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查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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