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连云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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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3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2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

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相关条款,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4)。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控股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春宏、王新文、尚锐、徐卫、毕薇薇回避表决。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增资。基于财务公司自开业以来稳健良好的经营状况,为解决其资产规模偏小、影响盈利能力提升和金融功能发挥的问题,经与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磋商,公司与港口集团签订了关于财务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双方同时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财务公司现有净资产的评估结果53,056.99万元为依据,公司增资金额为31,686.13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控股比例为51%,港口集团增资金额为19,000万元,增资后参股比例为49%。此评估结果须按照国资管理办法到连云港市国资委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现金出资为准。

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关于增资控股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5)。

此事项须经江苏省银保监局批复,并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14#和16#泊位闲置资产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春宏、王新文、尚锐、徐卫、毕薇薇回避表决。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公司将14#和16#泊位闲置资产出售给控股股东港口集团,签订

《14#和16#泊位资产转让协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投产后,原有液体散货装卸业务已转移至旗台港区作业,原马腰作业区14#和16#泊位不再承担液体散货作业功能,目前作为工作船码头对外出租。公司经过与港口集团磋商,将14#和16#泊位相关资产出售给港口集团,用于其远期发展冷链物流相关业务。

出售价格以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14#和16#泊位相关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为4,297.60万元。此评估结果须按照国资管理办法到连云港市国资委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交易价格以实际资产交割日支付的对价为准。

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关于向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出售14#和16#泊位闲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6)。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47)。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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