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新陇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作为打造新业态、探索新模式,实现高质发展的新平台。
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春宏、王新文、尚锐、徐卫、毕薇薇回避表决。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为实施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氧化铝、散化肥泊位技术改造项目疏浚工程(回旋水域)施工,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连云港港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次疏浚工程施工的施工方。
最近12个月,鑫联公司与港务工程公司已就旗台作业区氧化铝、散化肥泊位技术改造项目疏浚工程施工,通过招投标程序,两次选定港务工程公司作为施工方,明确了施工范围和施工量,并签订了相应的施工合同。含此次疏浚工程在内,三次疏浚工程涉及的合同价款合计为1,620.47万元。
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0)。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