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港口四路 8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 O 一八年五月 声 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中信建投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4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7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1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2第五章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13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4第七章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变动情况…………………………………………...15第八章 其他事项…………………………………………………………………...16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165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6.45 亿元的公司债券。二、债券名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公司债券”)。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公司债券简称“14 连云港”,证券代码 122341。四、发行主体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五、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45 亿元。六、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七、债券利率 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年利率为 4.94%且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以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本期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本期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起息日:2015 年 3 月 20 日 付息日:2016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3 月 20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九、利率上调选择权 根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十、回售条款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十一、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1]154 号文批准,由连云港港务局(经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连云港公司(现变更为“中煤能源山东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变更为“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6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13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83 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连云港”,证券代码为“601008”。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90 号文核准,发行人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734,693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该次发行股份总量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120,000,000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8 位,未超过 10名。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15,215,101.00 股,控股股东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截至 2017 年末港口集团的持股比例为 48.4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公司实际控制经营 33 个通用和专业化泊位,参股经营 3 个通用泊位、4 个集装箱泊位,合营两条中韩客货班轮航线,从事港口货物的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业务。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限为船舶提供岸电);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实业投资;机械设备制造、电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散货包装服务。二、发行人 2017 年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年报,公司积极开发货源市场、主动谋划内部改革、积极拓展降本增收渠道,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围绕装卸主业核心,共完成货物吞吐量 5,781.32 万吨,同比增幅 0.73%;实现营业收入 12.73 亿元,同比增幅 9.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8.07万元,同比增长 2%。(一) 发行人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17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完成货物吞吐量 5,781.32 万吨,较上年增长42.17 万吨,增幅为 0.73%,其中费率较低的散矿类货种,占吞吐总量比重有所下降。有色矿、焦炭、有色矿、氧化铝、粮食等较高费率货种占吞吐总量比重有所上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9.09%,主要原因是吞吐量同比增长,且货种结构同比有所优化。 2017 年以来,面对港际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铁路与公路运输格局的调整,环保政策的影响等因素,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面对挑战,公司通过创品牌、争货源,开航线、盯大船,抓现场、促发运等多重举措,统筹内部资源,强化协调配合,抢占市场先机,充分发挥服务优势,确保了多数货种,尤其是高费率货种的上量增收。 全年增量货种有煤炭、焦炭、有色矿、红土镍矿、氧化铝、粮食、纸浆等,尤其是有色矿同比增幅达到 53.32%。高费率货种方面,成功争揽火车集港外贸出口及转水碳阳极 38.9 万吨;以全程物流服务开发了钛精矿新货源进口 5 船;利用领先的超大件接卸设备完成了件杂货接卸 6.1 万吨,通过装卸效率及服务品质吸引来港焦煤 15.7 万吨;以散化肥仓库为依托培育地区硫铵市场实现化肥出口 14.67 万吨。新开发澳大利亚活牛接卸业务,并取得相关资质,年内实现了首船接卸活牛 1,726 头。 与此同时,公司增收业务发展迅速。一是进一步拓展集装箱散改集业务, 全年通过集装箱专用线完成吞吐量 50.25 万吨,同比增长 57.26%。二是通过技术工艺改进、资源配置,进一步拓展了 69#泊位的装卸功能,保障了中韩轮渡“和谐云港”轮的顺利首航,同时为发展集装箱装卸业务奠定了基础。三是完成 4 笔期货交割业务,焦炭期货交割共 1.7 万吨、铁矿石期货交割 6 万吨,同时吸引了 20万吨铁矿石来港预开展期货交割业务。(二) 发行人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装卸业务 109,724.48 76,635.83 30.16% 14.65% 10.38% 2.70% 堆存业务 13,026.81 9,334.18 28.35% -4.05% -1.14% -2.11% 港务管理 3,092.68 9,938.61 -221.36% -55.64% 28.49% -210.42% 业务(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增 年增减 年增减 减 连云港市 127,317.26 95,945.03 24.64% 9.09% 10.59% -1.03%注:公司业务全部分布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无其他地区分布。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变化率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应收票据 29,334.71 18,487.29 58.67 应收账款 25,792.01 13,630.08 89.23 预付款项 130.35 0.38 34,383.16 其他应收款 266.06 200.79 32.51 长期股权投资 87,532.06 65,562.90 33.51 在建工程 15,087.32 55,825.02 -72.97 长期待摊费用 1,263.29 2,314.75 -45.42 短期借款 123,270.55 32,000.00 285.22 预收款项 1,564.82 1,193.55 31.11 一年内 到 期 的 非流动负债 32,733.01 21,460.21 52.53 其他流动负债 45,000.00 65,000.00 -30.77 长期应付款 7,579.31 15,801.90 -52.04 变化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较年初同比增加系报告期内收取的电子承兑汇票占比增加,期限较长,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托收的票据余额增加。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系报告期内受资金宏观调控影响,应收客户港口费增加。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系报告期内预付劳务费增加。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系报告期内应收往来款增加。 5、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系投资成立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6、在建工程较年初同比减少系堆沟港灌河连云区一期工程及连云港港旗台港区液体化工泊位转固。 7、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是因为报告期内序时摊销。 8、短期借款较年初数增加原因说明:根据市场资金价格变化及投资需求,调整增加流动资金贷款。 9、预收款项较年初数增加系预收客户港口费增加。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同比增加系未来一年内按照约定偿还的长期借款增加及公司债回售。 11、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同比减少系报告期末存续的短期融资券金额减少。 12、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同比减少系报告期内按约定支付融资租赁租金。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165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3 月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6.45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 64,025.90 万元,已于 2015 年 3月 24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对此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5)第 1135 号验资报告。根据发行人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对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已全部使用完毕。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17 年度,公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五章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 2017 年付息方案如下: 1、本年计息期限: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按照《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付息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94%,每手“14 连云港”(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9.40 元(含税)。 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告本期债券付息公告,且本期利息已于指定日期偿付完毕。 根据 2018 年 2 月 13 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 连云港”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14 连云港”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 126 个基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 4.94%变更为 6.2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根据 2018 年 3 月 17 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 连云港”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14 连云港”的回售数量为 109,641(1 手为10 张),回售金额为 109,641,000.00 元(不含利息),剩余在交易所上市并交易金额 535,359,000.00 元。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发行人年报公布的两个月内出具“14 连云港”跟踪评级报告,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尚未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后续的跟踪评级。 第七章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变动情况发行人的证券事务代表为刘坤女士,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第八章 其他事项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6 年,上海中纺物产发展有限公司,因港口服务合同纠纷,将连同公司和东联港务分公司在内的 4 家单位和个人列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公司已发布《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2017-038、2017-044、2017-050),具体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本案所处的诉讼阶段为上诉阶段。 2017 年,连云港天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连同公司和东联港务分公司在内的 7 家单位和个人列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公司已发布《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9)、《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09、017),具体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本案所处的诉讼阶段为上诉阶段。三、相关当事人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