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现行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部分业务,并对部分经营范围描述进行修订,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 针对以上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及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对章程第十三条、第八十二条进行修改。 一、变更和修改原因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原因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提供客船靠泊码头作业,需要在经营范围中相应增加此类业务;同时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2016)中对港口经营的定义,需要对部分经营范围描述进行修订。 此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原因 1、依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出具的《股东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17】824 号),为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拟对现行章程第八十二条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2、鉴于公司经营范围需要增加部分业务以及对部分经营范围描述进行修订,公司拟对现行章程第十三条内容进行修改。 二、变更和修改内容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内容 现行经营范围: 拟变更为: 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 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为旅客提供候船物装卸、仓储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 及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港口货物装卸、仓限为船舶提供岸电);普通货运;港口机械、设 储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限为船舶提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实业投资;机械设备、 供岸电);普通货运;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电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 赁、维修服务;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安装、散货包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散货包装服务;实业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 现行章程条款: 拟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为旅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 客提供候船及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港口货卸、仓储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限为 物装卸、仓储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船舶提供岸电);普通货运;港口机械、设施、 限为船舶提供岸电);普通货运;港口机械、设设备租赁、维修服务;实业投资;机械设备、电 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 制造、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散货包散货包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装服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按以下程序和规定提名: 董事、监事候选人按以下程序和规定提名: (一)董事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 (一)董事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 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本条以下同)候选人。监事会、 (不含独立董事,本条以下同)候选人。监事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监事(不含由职工代表出 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监事(不含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本条以下同)候选人。 任的监事,本条以下同)候选人。 ……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当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 选举董事或监事为二名及以上的,应该实行累行累积投票制。 积投票制。 ……。 ……。 三、决策和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共有9人组成, 全部董事均对上述两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以上事项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章程第十三条的修改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