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全部董事均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所持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春宏、王新文、尚锐、徐卫、毕薇薇回避表决。 同意:4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将持有的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72.46%股权转让给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72.4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为人民币 9,349.2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1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8-013 )。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