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连云港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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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25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4 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 1,889,999.98元(未经审计),上述政府补助明细如下:收款单位 补助项目 补助金额 补助类型 (单位:元)江 苏 连 云 港 港 口 江苏省省级交通运输节能减 1,150,000.00 与收益相关股份有限公司  排专项资金江 苏 连 云 港 港 口 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股份有限公司  转型升级转型资金项目江 苏 灌 河 国 际 港 政府扶持奖励资金  439,999.98 与收益相关务有限公司 小计 1,889,999.98 - 表内第三项“政府扶持奖励资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根据《关于设立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收到 176万元作为递延收益入账,于未来 24 个月内确认为政府补助,每月确认额为73333.33 元,截止 2017 年 11 月累计确认金额为 439999.98 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收入中,计入其他收益 1,889,999.98 元。 公司已将上述补助资金进行相应会计处理。上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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