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09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白力群先生因工作需要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去董事长并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选举李春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从富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彭朗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白力群先生、杨海泉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推荐朱从富先生、彭朗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林东模、俞铁成、唐红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朱从富先生、彭朗辉先生具备行使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提名委员会审查后认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朱从富先生、彭朗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苏证监公司字[2008]325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57 号令《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手续。 (一)在第一百一十条后增加一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所持公司相应股权,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以现金清偿的,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到期后 30 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侵占的资产。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擅自批准发生的大股东或关联方资金占用,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董事会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涉及金额巨大的,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将有关情况向全体股东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可以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可以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当根据当年盈利状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盈利和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原第一百一十一条及以后条款序号顺延。 本议案需提交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 2009 年 2 月 11 日召开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2月11 日(星期三)9:30 (二)股权登记日:2009年2月4 日(星期三) (三)会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中路 36 号明珠香榭尔国际酒店 5 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六)参加会议对象: 1、凡2009年2月4 日当天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彭朗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朱从富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需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3需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9 年 2 月 5 日 9:00 至 11:00,14:00 至 16:00 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9年2月8 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联系方式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48号海关大楼505室(邮编:222042) 电话:0518-82387588 传真:0518-82380588 联系人:沙晓春 刘坤 3、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会议资料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询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署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章(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董事长、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春宏,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 1983年8月至 1997年3月先后任连云港建港指挥部计财处财务科会计、总帐会计、副科长、计财处副处长、计财处处长;1997年3月至2001年9月任连云港建港指挥部计财处处长兼连云港港务局财会处副处长;2001年9月至2002年4 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02年4月至2006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06年9月至 2007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本公司董事。 彭朗辉,男,汉族,1963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7年7月至 1993年9月历任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计划处、六安地区中心支行、办公室、房地产信贷部科员、主任科员;1993年9月至 1999年8月历任建行海南省分行办公室党组秘书、副主任,海南省分行直属秀英支行副行长 (主持工作);1999 年 9 月至 2002 年 4 月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高级经理、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2002年4月至2005年2月任信达南宁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2005年2月至2008年1月历任信达海口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书记、主任;2008年1月至今任信达南京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 朱从富,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7年7月至 1996年3月先后任连云港港务局计划统计处、规划处办事员; 1996年3月至2004年4月先后任连云港港务局计划统计处办事员、副处长;2004 年4月至2007年8月先后任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部长,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8 月至今任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管理部部长、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江苏新苏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