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实际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扩建南疏港道路给予补偿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春宏、王新文、尚锐、徐卫、毕薇薇回避表决。 同意:4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与控股股东连云港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港口集团)签订《南疏港道路完善工程征拆补偿协议》,港口集团就公司为配合南疏港道路完善工程发生的货物转场及地上物拆除费用和马腰作业区 14#和 16#泊位预计经营损失合计 2,526.4 万元给予公司补偿,补偿金额自上述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由港口集团全额支付给公司。 投资者可查阅《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7),查阅本次关联交易详细内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工作船码头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春宏、王新文、尚锐、徐卫、毕薇薇回避表决。 同意:4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与控股股东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鸿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鸿云实业)签订《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工作船码头租赁协议》,将公司位于墟沟作业区的工作船码头(非生产经营性码头,主要用于船舶维修和门机修理)及相关资产出租给鸿云实业开展修船业务使用,三年租赁费用合计 2,318.6 万元。 投资者可查阅《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7),查阅本次关联交易详细内容。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王云飞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与李春宏、王新文、张连起、曲林迟、朱善庆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毕薇薇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与曲林迟、张连起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