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海公司')主要从事大豆的深加工以及豆粕、油脂等相关贸易;益海公司需要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提供港口装卸、堆存、港务管理等服务,双方同意为此签署《港口装卸服务协议》。公司董事陈光平女士在益海公司担任董事,由此益海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中国连云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代公司')主要从事船舶代理及货物代理的水路运输服务业务。外代公司需要公司为其代理客户提供港口装卸、堆存、港务管理等服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黄诚先生担任外代公司副董事长,由此外代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 1、益海公司由丰益中国投资私人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烟台丰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成立,注册资本4376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立家,住所为连云港开发区,经营范围为:大豆制品及其副产品的生产、加工、仓储;粮食、蔬菜及其他相关植物产品的储藏深加工;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食品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销售上述自产产品。 2、外代公司由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经营,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叶伟龙,住所为连云港墟沟海棠南路外代大厦。许可经营范围:在连云港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船舶代理及货物代理的水路运输服务业务(含对船、货、集装箱、船员的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货运代理,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分别向益海公司、外代公司提供港口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服务并获得价款。 2、益海公司、外代公司保证其交由公司负责装卸、堆存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等标准。 3、港口货物的装卸、堆存、港务管理等服务收费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标准执行,具体价格由双方在每次另行签署的《货物作业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该《货物作业合同》是《港口装卸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与益海公司、外代公司预计每年交易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 5、协议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四、合同签署情况: 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分别与益海公司、外代公司签署《港口装卸服务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林东模、俞铁成、唐红认为:公司为益海公司、外代公司提供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服务遵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涉及的劳务遵循同类业务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在《港口装卸服务协议》框架下每次服务价格由双方在作业时另行签署的《货物作业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上述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会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审议与益海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陈光平女士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审议与外代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 9名董事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