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 18 号港口大厦 23 楼 2316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监事会共有 5 名监事,出席现场会议监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审查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此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查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同意此议案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查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同意此议案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查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同意此议案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查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对《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的要求,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没有发现参与《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同意此议案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查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朱向阳、孙明、冯志回避表决。 同意:2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同意此议案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查通过了《关于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监事朱向阳、孙明、冯志回避表决。 同意:2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同意此议案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查通过了《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对《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的要求,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