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定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968503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6.26%。公司董事、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白力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白力群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85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9 %;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 %; 弃权:3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 2、选举杨海泉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85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9 %;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 %; 弃权:3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 3、选举陈光平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85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9 %;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 %; 弃权:3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 4、选举马怿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85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9 %;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 %; 弃权:3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 5、选举喻振东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85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9 %;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 %; 弃权:3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 6、选举李春宏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85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9 %;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 %; 弃权:3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 7、选举林东模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85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9 %;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 %; 弃权:3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 8、选举俞铁成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85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9 %;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 %; 弃权:3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 9、选举唐红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85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9 %;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 %; 弃权:3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俞向阳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85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9 %;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 %; 弃权:3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 2、选举顾正龙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85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9 %;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 %; 弃权:3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 3、选举王建民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968500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99 %; 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 %; 弃权:300股,占本次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 选举产生的三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广建、黄志海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过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林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