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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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07-10-10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焦炭专业化泊位的疏浚工程经招标由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中标。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拟承揽上述工程,该事项构成了我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金同武,住所为连云区陶庵新村,经营范围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工程维修;物资储存(危险化学品除外);海洋测绘(凭有效资格证书经营);以下限分支机构凭有效审批手续经营: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资质管理的业务须凭有效资质经营)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工程内容:焦炭专业化泊位及港池调头区疏浚、基槽疏浚及码头后方陆域清淤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全部疏浚工程内容 2、合同工期: 2007年9月 30 日-2008年11月30日 3、质量标准:交通部颁合格标准 4、工程量:247.7万方 5、合同价款: 叁仟捌佰肆拾陆万零捌佰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按中标价格定价 四、合同签署情况: 双方已于2007年9月30日签署《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焦炭专业化泊位疏浚工程施工合同》。 五、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认可情况: 公司在2006年3月15日在关联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由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通过市场招标竞争或按市场公允价格提供必要的港务建设工程施工和维护服务,并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由连云港港口集团下属港务工程公司通过市场招标竞争或按市场公允价格提供必要的港务建设工程施工和维护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港务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降低建设成本。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焦炭专业化泊位疏浚工程施工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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