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6 月 30 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 18 号港口大厦 23 楼 2316 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39,514,708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3.14(四) 表决方式和大会主持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宏主持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江子扬、邵禛对会议的召开情况进行了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张连起、曲林迟、朱善庆因工作原 因未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职工监事孙茹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沙晓春出席了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永洪列席了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1、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38,787,618 99.86 727,090 0.14 0 0.00(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发行超短期 1 4,300 0.58 727,090 99.42 融资券的议案(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律师:江子扬、邵禛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 日